划重点!这10种“花式理财”很可能就是非法集资!
公安机关提醒:如遇有以下情形之一的“投资”、“理财”项目,务必警惕:
❶以“看广告、赚外快”“消费返利”等为幌子的;
❷以投资境外股权、期权、外汇、贵金属等为幌子的;
❸以投资养老产业可获高额回报或“免费”养老为幌子的;
❹以私募入股、合伙办企业为幌子,但不办理企业工商注册登记的;
❺以投资“虚拟货币”“区块链”等为幌子的;
❻以“扶贫”“慈善”“互助”等为幌子的;
❼在街头、商超发放广告的;
❽以组织考察、旅游、讲座等方式招揽老年群众的;
❾“投资”“理财”公司、网站及服务器在境外的;
❿要求以现金方式或向个人账户、境外账户缴纳投资款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