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大人民群众积极行动起来,检举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
黑社会作为和谐社会的一个巨大毒瘤,黑社会不仅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极大的危害,而且也影响到了整个社会的繁荣稳定,人们无不对它咬牙切齿、恨之入骨。各地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,还社会安宁。
一、“扫黑除恶”中的“黑”与“恶”指的是什么?
“黑”是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; “恶”是指恶势力、恶势力犯罪集团。
二、“黑社会性质的组织”应当同时具备哪“四个特征”?
1.组织特征。较稳定、人数多、有明确的组织者。 2.经济特征。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利益,有经济实力。 3.行为特征。用暴力、威胁等手段,多次为非作恶。 4.危害性特征。严重破坏经济、社会生活秩序。
三、“恶势力”的特征及具体表现是什么?
1.一般为3人以上(相对固定); 2.经常纠集在一起; 3.使用暴力、威胁或者其他手段; 4.多次为非作恶,欺压百姓,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; 5.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。
四、“恶势力犯罪集团”的特征及具体表现是什么?
1.有3名以上较为固定的成员(有明显的首要分子); 2.经常纠集在一起; 3.共同故意实施3次以上恶势力惯常实施的犯罪活动等。
黑恶不除,人民不安,扫黑除恶人人有责,呼吁市民积极检举、勇于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,只有人人敢于与黑恶势力作斗争,才能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,人民群众才能够放心、踏实地享受高质量的生活。天津市、区两级公安机关均开通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电话、举报信箱和电子邮箱,对于举报,各级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。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,将依法从重惩处。下一步,天津公安机关将继续从线索深挖核查、强化要案攻坚、加强宣传发动等方面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开展。
市扫黑除恶领导小组设立举报信箱和网上举报邮箱。
举报信箱地址:天津市西青区中北镇新科道2号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,邮编300393。
电子邮箱:tjsshce@126.com。
举报电话:12389。